個人出租住房應繳納哪些稅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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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:2019-07-30
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根據相關法規和稅務部門的委托,對房屋租賃征收租賃管理費。租賃管理費和房屋租賃稅都是以租金 為基礎,按照一定的標準組織征收。"房屋租賃稅"應是由房東繳納,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,房東一般將這部分負擔轉嫁給了租客。那么個人出租住房應繳納哪些稅款?

個人出租住房應繳納以下稅款
根據財稅(對房產稅、營業稅、個人所得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、印花稅分別做以下優惠):
1.房產稅:以租金收入4%計算繳納。
2.營業稅:3%稅率的基礎上減半計算繳納。
3.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: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(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%、5%、1%三檔稅率)和教育費附加率3%計算繳納。
4.個人所得稅: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%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。財產租賃所得,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,減除費用800元;4000元以上的,減除20%的費用,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。
5.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。
6.免征印花稅。
以上是個人出租住房應繳納的稅款,此外,需要普及的小常識是,房東通過中介找到租客,簽租房合同,出租人在簽訂租房合同3天內,須到社區備案。租賃房屋備案之后,向房東征房屋租賃稅隨之而來。




